施工承包合同模板锦集5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施工承包合同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施工承包合同 篇1甲方:
乙方:
甲方在建房屋一栋,建筑层数两层,一层约平方米,二层约平方米,由乙方承包施工。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原则,确保工程安全、优质、高效、低耗,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俩,以期共同遵守:
一、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
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红砖、河砂、碎石、石灰、水泥、钢材、水管、下水管、铁钉、扎丝、水电等等一切建筑材料。
乙方提供劳务、施工技术、施工工具、及生产生活的一切用具等。
二、承建项目
乙方按照设计图纸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甲方房屋主体工程的建筑,包括墙体、梁、柱、楼梯、楼面、装模、拆模、扎钢筋、现浇混凝土及地面、门前台阶砼垫层;装饰室内粗粉刷、前沿外墙贴瓷砖、后沿外墙面粉水泥砂浆、卫生间地面及墙面贴瓷砖、安装瓷盆、下水管道、落水管;顶层层面加浆磨光,同时作好防渗透水处理。
三、承包价格
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元(),建筑面积按每层楼外墙计算。施工范围包括所有需要水泥砂浆抹面的墙体。
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完毕,工具进场,人员到位,预付30%,完成第一层砖砌并捣制好楼面付到50%,完成第二层以及屋顶付到75%付款八仟元,工程全部完工,交验完毕付到90%,预留10%为质量保证金,完工一年内无质量问题,清尾款。
五、双方责任
甲方负责水电到位供给及原材料及时进场,每日午餐
乙方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按设计图纸和甲方要求施工,节约材料,并保管好材料,不得丢失。
六、质量要求
乙方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房屋质量标准和要求组织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费由乙方负责或由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七、注意安全
劳保措施,施工防护措施到位,安全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员因自身原因或乙方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出现工伤,或因施工造成他人损伤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和费用。文明施工,讲究职业道德,讲究清洁卫生。
八、工期要求
主体工程工期为75(日历天),从签订合同之次日起计算,乙方必须在年月日前完成主体工程,遇天气原因顺延,乙方不能因各种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时间。遇乙方所需材料,应提前向甲方提出计划,以便及时筹备。
九、后期维修
因乙方质量问题所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由此发生的相关赔偿以及责任
施工承包合同 篇2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律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乙方协商一致,就 楼基础、地下室外墙、屋面、卫生间、阳台及厨房防水工程施工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工程地点:
2、 工程内容:基础、地下室外墙、屋面、卫生间、阳台及厨房防水工程
3、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4、 质量标准:合格
二、 工程工期
1、 合同生效后,按照甲方要求时间完成。
2、 若甲方要求的工期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应同乙方协商确定。若甲方未按约定完成自身工作而影响工期,工期顺延。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不能施工,工期顺延。
3、 若乙方自身原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并承担相应经济损失。
三、 工程造价及材料要求注:数量据实结算工程完工后按最终确定工程总造价结算工程款。工程基础及地下室外墙所使用的为 京九牌材料,SBS为―20℃、4㎜弹性防水卷材,符合GB18242-20xx。
四、工程款支付
合同签订后,待乙方施工完毕后按建设单位工程拨款点付至每个分项的75%。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总造价的80%工程款,留20%保修费,保修期满后一次付清。
五、工程质量
1、工程验收质量标准执行国家质量验收标准无条件接受业主、建设单位和甲方的检验。
2、乙方在施工中,必须接受甲方的管理规定及技术交底,并保证工人的技术素质,严格按技术交底施工。
3、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业主及甲方有权随时提出返修,因返修造成的人工费及材料费支出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六、安全
乙方必须对现场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负责,并为其办理相应的人身安全保险,因乙方原因造成施工人员及其它人员伤害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七、甲方责任
1、甲方在乙方进场前,必须保证具备施工条件。
2、甲方负责施工现场的协调,对工程进场材料、施工质量施工进度等进行监督、检查,组织验收、变更、签证等事宜。
3、甲方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吊车,确保乙方正常施工。
4、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
八、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具有淄博市防水协会认可的防水施工资质,并承担卷材送检所需费用。
2、乙方负责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按照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由于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积极配合好总承包单位,处理好与其他各方的关系。确保本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完工。
4、乙方应严格按照监理程序的要求接受监理的检查、监督,及时提报完整的工程技术材料,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的检查与验收手续。
5、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规定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和验收报告,甲方负责组织有关人员验收。
九、违约责任
1、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或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因合同各方不履行合同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和赔偿对方的损失。
十、工程保修
1、工程质保期自工程验收合格签字之日起计算,执行建设部有关规定,质保期为5年。
2、现场留设乙方负责人电话,质保期内工程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全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须在当日内赶到现场进行维修,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例如进水后木地板及家具变形、电气受潮等)均由乙方负责。
十一、 ……此处隐藏20751个字……理通知之日后10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因乙方原因造成返修的费用,甲方在保修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因乙方之外原因造成返修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
采取按合同价款一定比率,在甲方应付乙方工程款内预留保修金办法的,甲方应在保险期满后20天内结算,将剩余保修金和按协议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退还乙方,不足部分由乙方交付。
第八章 争议、违约和索赔
第30条 争议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发生争议后,除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施工连续,保护好完工工程:
1.合同确已无法履行;
2.双方协议停止施工;
3.调解要求停止施工,且为双方接受;
4.仲裁机关要求停止施工;
5.法院要求停止施工。
第31条 违约
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从应支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相应顺延工期;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窝工等损失。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的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支付违约金,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32条 索赔
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各种费用、顺延工期、赔偿损失,乙方可按以下向甲方索赔:
1.有正当索赔理由,且有索赔事件发生时的有关证据;
2.索赔事件发生后20天内,向甲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
3.甲方在接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给予批准,或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甲方在10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批准。
第九章 其它
第33条 安全施工
乙方按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关费用。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事故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电压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时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防护措施费用。在有毒有害环境中施工,甲方应按有关规定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并承担有关的经济支出。
第34条 专利技术、特殊工艺和合理化建议
甲方要求采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须负责办理相应的申报、审批手续,承担申报、试验等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使用,并负责试验等有关工作。乙方提出使用专利技术和特殊工艺,报甲方代表批准后按以上约定办理。
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图纸、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原定材料、设备的换用,必须经甲方代表批准。
以上发生的费用和获得的收益,双方按协议分摊或分享。
第35条 地下障碍和文物
乙方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墓、古建筑基础和结构、化石、钱币等有考古、地质研究等价值的物品或其它影响施工的地下障碍物时,应在4小时内通知甲方代表,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和采取有效保护措施。甲方代表应在收到通知后12小时内对乙方采取的措施给予批准或提出处理意见。甲方承担保护措施的费用,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第36条 工程分包
乙方可按投标书和协议条款约定分包部分工程。乙方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后,将副本送甲方代表。分包合同与本合同发生抵触,以本合同为准。
分包合同不能解除乙方任何义务与责任。乙方应在分包场地派驻相应监督管理人员,保证合同的履行。分包单位的任何违约或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或疏忽。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分包工程价款由乙方与分包单位结算。
第37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通报受害情况,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10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条件。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约定。
第38条 保险(如有时)
甲方按协议条款约定,办理建筑工程和在施工场地甲方人员及第三方人员生命财产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
乙方办理自己在施工场地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一应费用。投保后发生事故,乙方应在15天内向甲方提供损失情况和估价的报告,如损害继续发生,乙方在15天后每10天报告一次,直到损害结束。
第39条 工程停建或缓建
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甲乙双方之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有关损失。
已经订货的材料、设备由订方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40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协议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甲方支付完毕,乙方将工程交付甲方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然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41条 合同份数
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分别保存。副本份数按协议条款约定,由甲乙双方分送有关部门。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